见到藏獒太紧张,恐惧撞车致重伤,谁的责任?
时间:2020-09-22点击率:6444地点:

【网友提问】

见到藏獒太紧张,恐惧撞车致重伤,谁的责任?


【律师解答】

狗咬人、狗撞人致人损伤的事件屡有发生,大家应该都“见怪不怪”了,但是狗长得太吓人,导致别人因害怕发生车祸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不仅限于所饲养动物撕咬、抓挠导致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对于藏獒等大型烈性犬,其体形巨大,本身就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在毫无拘束措施的情况下,足以使普通人陷入恐惧、紧张的情绪,若导致他人因恐惧、紧张而受伤,也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提醒】

    但是,明知犬类具有一定危险性,实施偷狗、逗狗、打狗等行为的,即便被咬伤,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在狗的饲养人或管理者采取了合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狗的饲养人或管理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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