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方通报12岁男童惨死家中系父母虐待致死
时间:2020-09-14点击率:6416地点:

【网友提问】

7月24日8时许,张某康被其父母发现死在家中。7月25日22时许,张某辉、张某美来到瑞洪派出所门口却未进入派出所报案,回去后向家人谎称民警叫他们明天来派出所。7月26日上午8时许,张某辉、张某美来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基本查清张某辉、张某美有虐待其子张某康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张某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律师解答】

虐待家庭成员并不是普通的道德、民事问题,我国刑法规定有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极有可能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一般属于亲告罪,原则上不告不理,但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下,虐待罪就不再属于不告不理的范围了,此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就是这种情形。

此外,为了确定受害人的死因,不让受害人死得不明不白,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明确,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解剖尸体。如果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也就是说,即使家属拒绝到场或者到场后拒绝解剖尸体的,公安机关依然可以为查明死因而解剖尸体。


【律师提醒】

打骂孩子不是家事,不是家庭内部处理就能了事的问题,视其情节,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是有可能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的,纵容打骂孩子的行为就是纵容犯罪!

并且打骂孩子的行为较其他故意伤害的行为更隐蔽且容易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棍棒底下或许能出孝子,但出孝子的方式绝不仅限于棍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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