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一辆载有10吨猪肉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猪肉散落一地被当地百姓哄抢,最后只剩下3吨。8月9日,货主张先生称 ,货车被后车追尾,致部分冻猪肉散落到高速路外,附近居民看到后用三轮车、电动车等哄抢,张先生损失近30万元。
近年来,因运输车辆倾翻造成货物散落被民众哄抢的新闻报道不在少数,甚至出现警方到达现场,仍无法有效阻止哄抢的情形。从视频材料中看,货车因被后车追尾导致车厢侧翻,猪肉掉落至高速公路下面的村庄,来往的村民用三轮车、电动车将散落的猪肉运走,涉及人数较多。
一、村民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货主张先生的财产权益,对于已经被村民食用的猪肉部分,张先生可以要求村民进行赔偿;对于尚未食用的部分,可以要求村民立刻返回,政府目前已协助其追回部分猪肉放入冰库。
二、部分村民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若个别村民经调查后被发现其存在积极参与猪肉哄抢,且数额达3000人民币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哄抢罪,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目前已有民众因哄抢行为被罚款、拘留,抱着“法不责众”心态参与哄抢必然是不可取的。需注意的是,若货物是散落在高速公路上,且可能造成交通秩序阻塞的,货车司机、道路管理者负有及时清理的责任,否则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