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合同,能否不行使撤销权而行使解除权?
时间:2020-09-08点击率:6479地点:

【网友提问】

可撤销的合同,能否不行使撤销权而行使解除权?


【律师解答】

当然可以。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符合条件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但这是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而权利可以放弃,因此有撤销权的一方可以选择不撤销该合同!

并且,若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出现同时享有解除权和撤销权的情形,此时,还是那句话,权利可以放弃!同时享有解除权、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行使解除权或者撤销权,也可以选择都不行使,但不得选择一起行使。


【律师提醒】

同理,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在具有撤销权的同时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的,可以自主选择诉讼离婚或者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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