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结婚,债务需要共担吗?
时间:2020-08-25点击率:6552地点:

【网友提问】

我认识一个女的,十三岁的时候从农村家里跑出来,不敢回老家了。后来认识一男的后,那个男的给她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的结婚。现在俩人要离婚,但是男方在外面欠了很多债,还在银行贷了几十万款。请问,离婚了后,在法律上这个女的要承担这部分债务吗?


【律师解答】

日常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屡见不鲜。此时,结婚证上的登记人与实际结婚人不一致的,可能会引发上述纠纷。


情形一: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情形二: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希望离婚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婚姻登记存在瑕疵,其无法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当实际共同生活的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将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由于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


情形三:但是,若其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综上所述,实际居住人与男方不存在婚姻关系,而仅仅成立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几十万,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女方也没有使用该笔款项,应当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男方应当自行承担该笔债务。


【律师提醒】

结婚证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也就是结婚证上登记的当事人双方。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颁发结婚证,实际确立的是被借用身份证件之人与持有真实身份证件之人的夫妻关系的,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前,不能直接否认其效力。因此,借用人与对方不存在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无权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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