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女租客租屋内现偷拍摄像头
时间:2020-08-18点击率:6352地点:

【网友提问】女租客租屋内现偷拍摄像头


【律师解答】那么房东王某某可能构成什么犯罪呢?

王某某的行为属于多次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并使用器材进行偷拍的违法行为。


第一,虽然王某某是房东,但该房屋已经出租给郭女士,郭女士基于租赁合同合法的享有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王某某未经郭女士允许非法进入该房屋的,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除非经过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窃照等专用谍器材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并且若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以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提醒】

此外,若王某某将偷拍的郭女士视频等上传至网络的,既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若以此视频要挟郭女士的,视具体情节,还可能构成强奸罪以及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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