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社会大哥打死了人,围观的小弟也要判刑”是真的吗?
【律师解答】
是真的。
首先,所谓“老大”实施犯罪行为时,“小弟”只是单纯看着完全不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较少,往往“小弟”也会动手参与到犯罪中。当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就算“小弟”只是在旁边实施所谓的“镇镇场子”行为,未直接动手,其实施的“镇镇场子”的行为,一方面会为“老大”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心理上的帮助,为“老大”壮胆,使得“老大”更加肆无忌惮,另一方面这种“镇镇场子”的行为,会使得受害人不敢反抗、无力反抗,使得“老大”的犯罪行为更容易实现,为“老大”犯罪提供客观上的物理帮助。“老大”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小弟”为“老大”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提醒】
因此,提醒大家,尤其是青少年,不要为了好面子轻易实施所谓“镇镇场子”的行为,这是有可能构成犯罪,耽误自己一辈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