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流程?
时间:2020-07-13点击率:6438地点:

【网友提问】

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可以自己找鉴定机构去鉴定吗?


【律师解答】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不建议当事人自己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防在庭审时对方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需要重新缴纳鉴定费用进行鉴定,增加成本。伤残鉴定通常经历以下流程:


第一: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不会主动提出对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因此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有争议的,也可以一并提出鉴定申请。


第二:质证

进入诉讼流程后,在鉴定结论确定之前,要先行开庭,对原告的住院病历等与伤残鉴定相关的材料进行质证,而后将双方无异议的材料作为鉴定依据。如果没有质证而直接进行伤残鉴定,那么作为鉴定的依据也就是这些病历材料如果有争议,很有可能直接导致最后的鉴定结论被推翻。这也就是建议通过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原因。


第三:确定鉴定机构。

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选择;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摇号或者电脑抽取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第四:现场鉴定

鉴定机构确定后,受害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还需提供经过开庭质证的病历原件,X光等与治疗相关的材料,


第五:出具鉴定意见书

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意见出后,通常会把意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法院,法院再按照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有意见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律师提醒】

如果对鉴定意见的程序有异议,并且法院审查后确实存在瑕疵的,


例如,鉴定机构选择不公开等等,法院将重新组织鉴定。如果对鉴定意见书结论有意见,双方均可申请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确实存在问题的,法院不会轻易组织重新鉴定,这也是实务中鉴定结论很少被推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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