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小王购买了从西安开往黑龙江的汽车票,在行驶途中车辆停靠在一服务区让旅客休息,后车辆抵达黑龙江后收到了服务区打来的电话,称在服务区发现了一具男尸,而尸体正是小王!小王的家属将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应当赔偿吗?
【律师解答】
旅客购买的车票后,与承运人之间达成了客运合同。旅客已经向承运人支付票款,那么承运人就应当按照客运合同的约定将旅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旅客按照承运人的指示在服务区下车休息,此刻承运人还尚未将旅客安全送至目的地,也就是说承运人尚未完成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那么旅客暂时离开车厢的这一特定状态是没有脱离承运人履行客运义务的范围,因此仍然属于客运运输的途中。旅客在此时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旅客或其近亲属可以选择依据侵权纠纷或者客运合同纠纷进行诉讼。
【律师提醒】
但是运输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费用是不一定的。因为运输公司在未清点人数就驶离服务区,将小王滞留在服务区是存在过错的,并且运输公司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小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运输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这种责任不一定是全部责任。原因在于小王是成年人,他应当知道下车后需要按时回到车上,与此同时运输公司与小王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运输公司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