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大连一小梅花鹿疑遭枪击去世
6月9日,一头受伤的小梅花鹿在辽宁大连滨海路附近被发现。小鹿瘫在地上,不断抽搐喘息,其背部、后腿各有一处伤口。志愿者称,小鹿背部伤口疑似遭射击所致。医生介绍,小鹿仍在哺乳期,死因系背部贯穿伤过重引发。志愿者表示,遗体已移交森林公安。
【律师解答】
在我国梅花鹿属于一级保护动物,非法杀害梅花鹿的,属于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视其具体情节,如果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梅花鹿疑似是被枪击导致死亡的,在我国只有特定人群可以按照相关枪支管理规定合法持有枪支,其他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持有枪支的,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并且视该枪支来源的具体情况,还可能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是实施盗窃、买卖枪支等行为后,又持有该枪支的,仅成立盗窃、买卖枪支等犯罪,不再评价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最初由原林业部和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制定并发布的一份由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名录,其中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
【律师提醒】
动物也是有生命、有灵性、有感知的,如果动物都灭绝了,人类还能独存吗?请珍爱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