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
【律师解答】
大家还记得我之前说的重庆一名12岁男孩借上网课玩游戏、打赏主播将爷爷一辈子10万元积蓄花光的事情吗?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正与我之前的观点不谋而合。
但是,法院支持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不代表一定支持全额返还请求,因此,建议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银行卡、支付宝、微信钱包等支付渠道的信息和密码,避免为您带来意外损失。
【律师提醒】
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玩游戏充值,且已经经过了很长时间,子女已经充分享受了游戏充值带来的“乐趣和利益”,在要求游戏公司退款的,很难和游戏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也很难支持大比例的返还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