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印尼富二代设计、使用、炫耀用儿童脊椎和鳄鱼舌头组成的包。如果在中国,构成侮辱尸体罪吗?
【律师解答】
我认为构成侮辱尸体罪。
如果该儿童脊椎是盗窃来的话,该行为本身可能构成盗窃尸体罪。
且不说我国政策规定严禁尸体买卖,即使该儿童脊椎来源合法,并且如此“使用”是经过死者及其家属生前同意的,我依然认为这种情况构成侮辱尸体罪。
侮辱尸体罪规定在刑法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该罪保护的法益包括社会的公序良俗,该印尼富二代使用、炫耀该包的行为有伤社会风化,因此我认为构成侮辱和尸体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八条: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
【律师提醒】
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规定的犯罪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某个人的法益,更要保护是社会的公序良俗,是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