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时间:2020-05-11点击率:6654地点:


【网友提问】

未成年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网友所谓“未成年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指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该条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是指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为年龄未达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其行为只是违法行为,而不构成犯罪,故而更不可能判处刑罚,也就是“既无罪也无刑”,也当然不会留有“案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律师提醒】

对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却又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政策并非一味放纵,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收容教养,也规定了后续的成长矫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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