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给退租金,房东赶人走怎么办?
时间:2020-04-24点击率:6521地点:

网友咨询:从二房东手里租了房子,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再写合同,房租是通过转账支付给二房东,最近一次的房租是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二房东的,并且转账备注是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二房东已接收转账。近期二房东通知我们,他与房东的房租到期,要求我们搬离,我们要求二房东退房租和押金,二房东一直拖延不予退还,也不露面。

 

律师解答:日常生活中,类似于二房东转租引发的租赁纠纷屡见不鲜,承租人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案件不胜枚举。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无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在房东和二房东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承租人以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依据要求原房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般分为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第一,二房东转租时原房东是知情的,或者承租人能够举证证明原房东应当知情或者在知情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承租人可以据此要求履行租赁合同,继续承租。


第二,二房东转租时原房东不知情的,此时,原房东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腾退,承租人应当积极配合!承租人腾退后,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二房东返还租金,如果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二房东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二房东赔偿损失!

 

 律师提醒:


类似争议的发生,究其根本在于承租人风险防范意识过低!尤其是承租人和原房东或者二房东关系较好的情况下,承租人通常基于对对方的信赖而卸下防备心理,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当风险发生的时候,他们的利益会受到极大的损害!


因此,提醒大家,毕竟租房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在承租时,一定要未雨绸缪!首先,务必核实出租人是否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即是否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其次,一定要和其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合同等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书面文书,切忌达成口头协议完成交易,以降低可能的风险!最后,涉及到转租的,一定要求对方出具其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意他们的租赁期限是否在自己的承租期内,最好能够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和原房东核实其对于二房东转租行为是否知情,并留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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