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由此可见,因突发疾病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主要有两条:第一,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二,必须在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被认定为工伤!超过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没有死亡的,只能按照病假和医疗期进行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立法之规定,在发生工伤后,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员工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未向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该赔偿应当由单位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
➣ 丧葬补助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 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死亡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死亡者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