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堆放物品致伤,谁担责?】
时间:2023-09-28点击率:707地点:

刘某一家出去旅游,在高速路上行驶的时候,高速公路上有一堆倾倒物没有及时清理导致轮胎打滑,急刹车时造成了车辆人员受伤,谁应该承担责任?

 

【也迪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责任人当然是侵权人。侵权人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但是,如果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侵权损失之外,车辆行驶者与高速公路管理者之间还具有合同关系,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对于封闭的高速公路而言,车辆行驶者系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管理者系有偿管理,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将会从中获利,因此相较于一般公路而言,其负有更高的管理义务与注意义务。与侵权责任不同的是,违约责任属于严格责任,不要求也不审核高速公路管理者是否具有过错,如果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道路管理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但是,如果受害人主张侵权赔偿,需要证明道路管理者有过错。因此,在主张赔偿时,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还是违约赔偿,权利主张人所负的举证责任具有明显差异,这也进一步影响着赔偿数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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