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推文】大妈“冲门”上地铁致骨折,起诉地铁公司赔偿,能获赔么?
时间:2023-04-07点击率:679地点:

  近期,有一则社会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新闻内容为65岁的大妈快速冲进即将关门的地铁,结果随身携带的拖车被地铁车门夹住了,因用力拉拽小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近3万元,因此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


立案后,经司法鉴定大妈构成九级伤残,她认为地铁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22万元。而地铁公司认为她在警示灯闪烁时冒险拖车进入车厢,由于自身不恰当的拖车行为导致受伤,应自担责任。双方的主张和说辞您认为谁更有理呢?


此案件经过法院的实体审理,综合案件的证据,法官认为,地铁公司通过张贴安全警示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且设置了一个合理的关门流程,应该已经尽到了可预见的预防措施,大妈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标识,忽视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当由其自身承担。


此审判结果一出,很多网友笑称:碰瓷新方式。大家都知道地铁关门提示音响起,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然而大妈为了不错过即将关门的地铁快递冲进车门使得拖车被车门夹住,因此还受伤,这种情况属于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同时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只限于合理的限度范围内,而不应该被无限扩大,因此大妈应该自担责任!该案件再次提醒大家,生活中的风险时时处处都存在,要文明有序乘车,不要无视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提醒,由此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很可能需要自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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