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全部都不被允许吗?】
时间:2022-11-23点击率:643地点:

某食品公司股东刘某有一个妹妹,妹妹的丈夫王某经营部的经营者。某食品公司与经营部签订多份《采购合同》,约定经营部向该食品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供货。请问这属于关联交易吗?有什么不利后果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关联交易的概念,但是关联关系予以明确的规定具体可见《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某与之间亲属关系发生的交易很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故构成关联关系。后双方基于买卖合同存在交易行为,可以认定为系关联交易

第二、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法并不禁止正常、合法的关联交易。一般来说,合法有效的关联交易应当同时满足交易信息披露充分、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对价公允三个要件。若确有证据表明某与王某利用关联关系损害食品公司利益的,考虑到真正的赔偿主体应为关联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那么股东某应当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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