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与张某婚后10年出轨他人,并将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进行出售套现,现刘某欲与张某离婚,请问张某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迪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人成为某公司股东的情形不在少数。
一、离婚时,配偶并不一定能分配到公司的股权,进而成为公司股东。原因在于:股权并非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它还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性公司,一般情况下,配偶仅能就股权的具体金额价值进行分割,但若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也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也可以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二、若夫妻一方恶意低价转让股权,配偶一方可主张对股权的实际转让款进行分割,同时主张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原因在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