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业主就能拒交物业管理费吗?】
时间:2022-03-29点击率:844地点:

刘某买房后因工作变动未能顺利入住房屋导致房屋空置三年之久,现物业公司要求刘某缴纳物业费,刘某以从未享受过物业服务为由拒绝,请问可以吗?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一分不少地支出。

第二、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刘某应当补交物业费用,其主张不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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