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小伙工资单被同事看到遭开除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据报道,2月16日,山东济南,小伙因工资单被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机密开除。
【也迪律师解答】
首先,单位制定的违反法律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不能作为确定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而《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法定权利,如果要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同工同酬”的权利势必要劳动者享有知情权,否则劳动者只知道自己的工资数额,不知道同事的工资数额又怎么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又何谈维护自身“同工同酬”的权益。
因此,我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对劳动报酬数额进行保密的,该约定属于违法的约定,不能作为确定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如果员工告知了同事自己的工资数额,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