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兴警方接到一村民举报,称村内有人藏匿、运输大量烟花爆竹。民警赶往现场找到了嫌疑车辆,经查,车内存放了31箱烟花爆竹。车主孙某表示,这都是买给孩子玩的。
【也迪律师解答】
我们都知道,卖烟花爆竹的,需要办理各种证件,并且要从官方渠道购买,并妥善储存,如果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或运输、存储不当的,将面临行政处罚,但被监管的不仅是卖方。
2010年2月,广东普宁杨某燃放烟花引起爆炸当场清理出13具尸体,伤员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7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烟花一直是要重点监管的易燃易爆品。
作为买家,在购买后对其的存储、运输、燃放都应当注意,否则也将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2款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对单位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2款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个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和第30条处罚。
年关降至,大家都应谨慎处理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