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今年6月,北京首都机场公安局民警发现有“粉丝”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聚集尾随跟拍某明星乘机,对机场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经查,“粉丝”刘某某、王某某不仅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隐私的行为,同时还非法获取100余条明星身份及乘坐航班信息,并将部分信息在“粉丝”微信群中转发。
粉丝指的是迷恋、崇拜某个名人等的人。既然是迷恋、崇拜某人,至少应当对其保持基本的尊重,也不应当侵害其权利,而报道中的“粉丝”显然没有做到这一基本要求,很难说是“粉丝”。
以单纯的粉丝个体来说,即便想要了解艺人的行程信息,仅凭个人的精力、技术、财力往往是很困难的,大多数“私生饭”获取艺人信息也是通过向经纪公司、经纪人、航空公司购买获得,而粉丝群、应援会则是交易、传播此类信息最常见的场所。
如果粉丝真正尊重艺人,愿意保护艺人的权利,就应该支持国家整顿饭圈的行动,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家艺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