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或对受害人、证人等进行询问后,往往会将询(讯)问笔录打印出来,让被询(讯)问人在上面签名、按手印、写明日期,并会要求被询(讯)问人在核对后写明“以上笔录我都看过,与我说的一样”,以证明该笔录系经过被询(讯)问人确认的系被询(讯)问人陈述的内容。
书面证言、被害人陈述没有经证人、被害人核对确认的,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都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在其笔录上写明“以上笔录我都看过,与我说的一样”,并签字、按手印的,证明该笔录是经过其核对确认的。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在其笔录上写明“以上笔录我都看过,与我说的不一样”,则证明该笔录与其陈述不一致,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将不作为证据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