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个人的开房记录属于自然人私密活动的记录也属于个人隐私,酒店、宾馆不得私自提供给他人。
并且,严格来说,该酒店也没有所谓的“开房记录”可以提供,其掌握的数据只是经营过程中的交易记录,但即便如此,酒店、宾馆将该信息提供给第三人的亦属侵犯隐私的行为。
而男子在被拒后,伤害酒店保安、前台服务人员的,对于酒店保安、前台服务人员来说,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因此受伤的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并且,该男子的伤害行为侵犯了酒店保安、前台服务人员的生命健康权,酒店保安、前台服务人员亦有权要求该男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