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买卖合同的履行与朱某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后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担心朱某不在协议约定的时间里交付货物,请问应该怎么做?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刘某可以要求朱某与其一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提出。
第二、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