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可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中较重行政处罚包括:(1)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2)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4)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