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复旦大学有两名研究生一名博士生因校外嫖娼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复旦大学得知后,依据《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并公开张贴了“纪律处分决定书”,就网上流传的已打码“纪律处分决定书”图片看,这些决定书中包含了行为人的姓名、学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信息。
就三名学生的行为来说,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没有问题,而校方对学生具有管理的权利和职责,在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学生存在嫖娼行为的情况下,学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的事实,根据校方制定的经公示且合法的管理条例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但校方将姓名、学号等信息直接公开张贴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我认为还有待商榷。学校将处分决定通过张贴的方式公示出来,其目的应是“警示师生,维护学校良好育人环境”,如果是出于这个目的,公开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完全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