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这次事件和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第52题的案情一模一样,很多人认为因为同事只是开玩笑,用高压气枪对准屁股充气,只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不具有伤害和杀人的故意,因此属于过失类犯罪,如过失致人重伤,但实际不然。
刑法学中故意犯罪有一种被称之为“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同事作为汽修厂工作人员,应当明白高压气枪的威力,作为成年人也应当知晓通过肛门向腹内充入大量气体会导致受害人重伤乃至死亡,但其只是为了开玩笑,而实施该行为,且未采取任何措施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其实际上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构成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