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报道称,四川达州外国语学校规定不准带校外食品入校,两中学生只能蹲在校门口喝带的奶。
学校对学生有管理的权利和职责,学生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但学校规定的范围不能是无止境的,也应合法合理。
学校禁止学生带入校外食品无非出于两点考虑。一是怕校外食品有食品安全问题,学生在校内食用后发生意外说不清楚,无辜受到牵连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学校校内有小卖部等营业场所,无论是学校直营还是承包给其他个人、企业,小卖部等营业场所的收入情况与学校之间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利害关系,而一刀切不准带校外食品入校毫无疑问可以提高学校内营业场所的收入。
就此次事件来说,报道所附视频中这位学生带的是“某牛”牌的箱装低脂牛奶,这种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极小,基本可以排除食品安全的可能性。那么学校禁止学生带牛奶入校的,这个学校要么是为了省事完全一刀切,根本不考虑实际情况,要么就是学校内营业场所的经营情况影响到了学校正常管理,而无论是哪种原因,学校这种做法无疑都是存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