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在该网友爆料的聊天截图中,该公司老板称“做饭、烧饭花的时间花到自己的专业工作上,估计自己几年前就不需要为节省这几块钱花时间了”“下周把公司微波炉扔了!要继续带饭的,请自己吃冷的,或者让人给你送热乎乎的(这也是一种实力的象征)”。
就上班前、下班后的时间来说,因为并非工作时间,进行什么活动都是劳动者的自由,公司无权予以限制。相反,如果公司要求劳动者将上班前、下班后的非工作时间用于公司“专业工作”上的,属于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向员工支付加班的劳动报酬,并且,加班也有最长时间限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同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而就公司是否提供微波炉这一问题来说,法律并不强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此类方便生活的设施,但是否提供此类设施往往是衡量一家单位资本是否充足、福利待遇是否优渥的标准,资本充足并且福利待遇十分优渥的单位往往会设有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