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提供担保吗?】
时间:2021-08-19点击率:935地点: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想问一下,有可以不提供担保,法院也会采取财产保全的情形吗?

【也迪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4)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5)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6)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7)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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