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这则新闻登上热搜后,不少网友质疑全红婵父亲是否有权拒绝个人和企业的赠与,在我看来全红婵父亲是有权拒绝的。
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女子10米跳台项目夺金成名后,个人和企业的赠与可能是赠与给全红婵也可能是赠与给全红婵父亲或其他亲属,对于赠与给全红婵父亲的,全红婵父亲当然有权拒绝。
对于给全红婵的赠与,全红婵虽然在东京奥运会女子10米跳台项目夺金,一战成名,但不可忽视的是,全红婵还是一个14岁的孩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其独立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接受赠与亦在此范畴内。
此外,除了政府给予的奖金,个人和企业对全红婵的赠与多半负有条件,并不属于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便是无偿赠与,对方找到全红婵父亲的情况下,全红婵父亲作为全红婵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亦有权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