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执意不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会自行启动鉴定程序吗?】
时间:2021-08-04点击率:912地点:

您好,我是某个民事案件的被告,是这样的,现在案情的事实认定是需要首先进行鉴定的,但是原告一直不申请鉴定,法官会不会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呢?

【也迪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也就是说,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仅限于涉及《民诉法解释》第96条规定的情形。如非该条规定情形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鉴定,而会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处理。即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就须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本案中,若原告不愿意启动鉴定程序,进而直接导致案情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可能会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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