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名下来源不明大额存款属家庭共同财产
时间:2021-06-22点击率:1033地点:


也迪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不少被执行人为恶意躲避债务将大额财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并非转到子女名下就可“高枕无忧”。

法院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将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银行存款等财产列入查询范围,若发现未成年子女名下存在大额存款的,被执行人及其子女需提交证据证明来源,若被执行人及其子女无法证明来源,且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账户存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活动情况,不能说明存款的合理来源和去向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与其监护人存款高度混同,或者基本上由其监护人支配使用的,即使该账户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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