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工程价款结算一般遵循什么样的流程呢?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第二步:监理人收到上述材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审核后报送发包人;第三步: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认可的《竣工付款证书》。
如果承包人对《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上述证书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认可发包人的《竣工付款证书》。对于无异议的部分,发包人应当按照《竣工付款证书》记载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相应的工程款;对于有异议的部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解决。
【也迪律师提醒】
作为发包人一方,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如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否则,逾期提出或者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承包方的《竣工结算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