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起诉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修正登记内容属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房屋权属登记错误,当然属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即应当在错误登记后20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机关修正登记,并且还应当是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错误登记之日起6个月之内。
【也迪律师提示】
但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如果因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