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们都知道,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积极遗产的,也应以其继承到的积极遗产为限,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这是继承人的法定义务。
上述条款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但实践中,还应注意程序、顺序问题,如果在遗产尚未分割的情况下,继承人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遗产尚不明确,此时认定继承人承担的被继承人债务份额若超出后续继承人实际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遗产,将导致该认定数额违法。
【律师提醒】
并且,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