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开车,撞伤人,公司有无责任?
时间:2021-04-27点击率:947地点:


【网友提问】

没签劳动合同,上班时间开车,出了车祸,撞到人了,公司有没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如果劳动者在上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没有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除此之外,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开车,但是出车祸撞到了人,此时,第一责任人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此时,受害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劳动者在开车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例如存在饮酒驾驶,超速,违规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向有过错的劳动者进行追偿。

【律师提醒】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款是法律拟制,劳动者不可援引该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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