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陕西西安,大学毕业的小尚称,到一家船务公司应聘乘务员,公司称除了9800元培训费,不收任何费用。结果他被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刷走1.6万。小尚称,对方没提供收据发票,有笔钱的收款方是一家便利店。
【律师解答】
该公司收取9800元培训费毫无依据,此外,小尚很可能是遇到诈骗了。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当然本案中提到的培训费也是向劳动者收取的财物,而不是该公司所声称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这并非是直接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而是与劳动者约定一定的工作年限,只有因劳动者原因,在服务期到期之前离职的,才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律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