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补偿金的情形
时间:2021-04-01点击率:1032地点: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补偿金的情形


【律师解答】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要想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过了试用期,在提前三十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情形中,即便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主要是让员工在有职业病风险的环境中工作而未提供劳动保护、提供防护用品。而所谓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未给员工开放相应的权限,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虽然单位有拖欠工资的事实,但在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离职之前已经补发了的,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存在争议,因此,如果因公司拖欠工资打定主意决定离职,应当尽快提出。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此外要提醒大家注意,缴纳公积金并不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若以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提出离职的,不属于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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