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重要的代表人条款
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往往不是一帆风顺。有时会在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没有约定清楚的地方,有时会产生争议需要及时解决,有时因为市场、政策变化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发生上述情况,最稳妥方式无非是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当面磋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以确定内容。
但实践中,因为双方不在同一地点、日程繁忙等原因很难约在一起当面磋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而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时间周期也必将是大问题,这时代表人条款就该发挥作用了。
代表人条款指当事人分别指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负责处理合同的相关事宜,避免产生合同纠纷时,对方以项目实际负责人、联系人不能代表公司变更、解除合同或处理其他事宜为理由反悔或拒不履行义务。
而在合同中约定代表人条款,后续与授权指定的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沟通、磋商,不仅节省时间和成本,在发生纠纷后,可以直接将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进行固定,当做证据使用,避免对方反悔或拒不履行义务。
如果约定了代表人条款,若代表人提出离职等或有离职换岗可能的,应当及时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变更代表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的原始存储介质极为重要,也有存在没有原始介质法院就不认可的情形,因此应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