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经济学术语,通常是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单纯具有垄断地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不违法。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才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审查 虎牙斗鱼合并案,对 阿里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处罚决定,都体现了政府对垄断的监管,也说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迫在眉睫。
一般来说,某企业取得行业垄断地位,往往是因为其在技术等方面具有某种优势,因为此种优势获得了行业领先地位进而取得垄断地位,但在取得垄断地位后,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企业会盲目追求利润,往往不仅自身不再往创新和技术更迭中投入资金,还会在其他公司追求创新时施加阻碍或进行并购,以巩固自身垄断地位,将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里,这势必会对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由于一家独大,缺乏竞争,消费者也没有更多选择权,只能在垄断企业和不购买、使用商品、服务中二选一,这也导致垄断企业往往会采取通过不平等条款等各种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把大量消费者利益转移到手中。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明确提到,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泄露个人隐私、大数据杀熟、损害消费者权益、风险隐患积累等都与垄断息息相关,只有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