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没判下来,判决书的时间是2020.8.3号,是不是我在2021.2.3号就可以再次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况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1、虽然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在六个月内出现与上次起诉不同的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限制,可以直接起诉。
2、虽然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在六个月内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但是是被告要求离婚的,不受六个月限制,可以直接起诉。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六个月的限制。
很多人认为,六个月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是有误区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是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的,六个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上述问题中,判决作出时间是8.3,但是判决生效时间不是8.3,判决生效时间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之日起计算15日的上诉期,上诉期经过后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再往后推算6个月,为起诉的最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