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公司大股东,法人是我公公。以公司名义买的房和车,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我不参与公司经营。婚前成立的公司,并且资本已实缴。
上述问题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两个。第一:车和房产归谁所有,是否可以依法分割?第二: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首先,根据上述问题,车子和房产均登记在公司名下,既然已经登记在公司名下,则该部分财产系归公司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公司也属于法律上的“人”,故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其次,关于公司股权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股权系一方婚前取得的,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后,股权产生的孳息及自然增资属于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股权系婚后取得,那么,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为:(1)折价补偿,一方取得股权,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协商不成的,需要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2)股权分割。在夫妻之间分配股权,不另行补偿,如果一方非股东,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3)对股权进行拍卖变卖,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分割公司股权时,最大的难点是股权价值无法确定。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的价格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可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专业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但是需要提供公司相关资料。但是,问题在于,司法实践中,由于一方实际经营,另一方不参与任何经营,在股权价值评估时,存在无法具体衡量股权价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