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网络诋毁、辱骂宣战
时间:2020-12-10点击率:6407地点:

【网友提问】

李某在某小贷公司开发的APP软件上贷款了5万元,分为12期偿还。在第10期的贷款逾期第8天后,李某的亲朋好友便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大致为:我是李某,谁能借我点钱,我就给他当儿子做孙子,这直接导致了父母朋友对李某产生了误会嫌隙。小贷公司回应称是外包公司发送的短信,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解答】

第一、《民法典》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即公民的名誉权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李某未按期偿还借款的事实客观存在,但是主张逾期债权应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无论某小贷公司还是其委托的外包公司,采取向李某亲朋好友发送催债信息,内容表达极为不恰当且用语低俗,使李某遭到好友指责、父母误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李某的社会客观评价降低,侵害了李某的名誉权。

第二、小贷公司称是外包公司发送的短信,应当向法院提交具体的催债外包公司的详细信息。即便小贷公司能够提交上述信息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在于,小贷公司作为外包公司的雇主,应对雇员的行为负责。


【律师提示】

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多涉及到对名誉权的侵权。法院一般会要求侵权人在相关的社交平台上登载经法院审核后的道歉声明。若侵权人未能按期履行的,根据被侵权人的申请,法院会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内容,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710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