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们公司领导,如果我组织公司团建,在团建过程中员工受伤了,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公司团建过程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衡量两个点:第一: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公外出”;第二:在团建过程中受伤是否系因工作原因。
1、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公外出”。 一般情况下,出差、去相关部门办理业务都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公司团建组织主体是用人单位,公司组织团建至目的在于加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虽然此项活动并非直接工作,但是该项活动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系工作的延伸,因此,可以认定为“因公外出期间”。
2、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员工参加的团队建设活动与工作密切相关,属于参加单位组织活动的行为,在实践中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时受伤,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公司而言有承担责任的风险,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公司为参加团建的员工购买保险,以此降低自己的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