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共同居住,就能多分遗产吗?
时间:2020-12-09点击率:6438地点:

【网友提问】

老吴有五个子女,老大与老吴生活在一起,另外四个子女长年在外工作。后老吴去世,老大称自己多年来一直与老吴一起生活,对老吴的照顾与关心更多,理应多分遗产。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条规定的仅仅是“可以多分”,而非“应当多分”,并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子女与父母共同居住,不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需要靠父母供养,不能自食其力,反而像吸血鬼一样,在家中啃老,老人在晚年也没有享受到来自子女的赡养。若遇到类似情形,其他子女可以直接主张平分遗产,向法院提交的如下证据均可证明已尽到了相应的赡养义务,包括:定期给与父亲生活费;定期与父亲交流沟通、嘘寒问暖;假期时回家探望;父亲生病时请假陪伴身边且提供医药费等。


【律师提示】

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法官一般会从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和情感上的关心、安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量。通常情况下,若老人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且老人的自身收入也足以覆盖日常的全部支出时,不宜认定为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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