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交警查酒驾时,某高校领导掉头逃逸被控制。有媒体发布来自警方的调查结果,袁某当晚喝了半杯啤酒,因恐惧逃逸,两次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0,不构成酒驾。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我国之所以禁止酒驾,是因为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导致驾驶人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易疲劳、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后果也将更不可控。
因为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性以及代谢能力不同,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本次事件中,袁某仅饮用了半杯啤酒,经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为0mg/100ml,客观上根本不可能造成袁某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其行为不属于酒驾,也没有酒驾的危害性,故而其行为不应被以酒驾处罚。
但也不是说袁某没有违规,不能处罚,袁某“逃逸”过程中违章压线的行为依然应当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