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基数,大多数人会忽略两点
时间:2020-12-02点击率:6505地点:

【网友提问】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实务中,很多人对于何种情形下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明知的,也是清楚知悉的。但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很多人是存在困惑的。

众所周知,月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年终奖,加班工资,各种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收入。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时,基数包括上述全部内容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工资的范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不仅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年终奖等收入,还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也就是单位每月为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收入,税前收入。


【律师提醒】

其实劳动争议纠纷涉及到几百个法律问题,如果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利益受损。例如,上述案例中,如果没有注意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还包括社会保险、税收以及其他收入,则会导致劳动者利益严重受损,尤其是工作年限较长的情况下,或将造成上万元的损失。类似的细节问题特别多,如果缺乏经验很有可能注意不到。因此,不要小看劳动争议案件每一个法律条款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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